景點
- 彭湖中央老街 - 0.2 km
- 西瀛虹橋 - 0.8 km
- 青灣仙人掌公園 - 4.2 km
- Shili Beach - 4 km
- Shanshui Beach - 6 km
- Aimen Beach - 8 km
- 馬公機場 - 6.3 km
房型介紹 Room type
好元氣(雙人房)
平日2600/假日2800
加床:本房型無提供加床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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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內設備介紹
落地窗、陽台、戶外座椅、液晶電視、日立空調、羽絨被、寬頻上網(請自備筆記型電腦)、乾濕分離浴室、梳妝台、衣櫥、沙發
好溫馨(四人房)
平日3800/假日4000
加床:本房型無提供加床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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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內設備介紹
落地窗、陽台、戶外座椅、液晶電視、日立空調、羽絨被、寬頻上網(請自備筆記型電腦)、乾濕分離浴室、梳妝台、衣櫥、沙發。
好開心(雙人房)
平日2800/假日3000
加床:本房型無提供加床服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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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內設備介紹落地窗、陽台、戶外座椅、液晶電視、日立空調、羽絨被、寬頻上網(請自備筆記型電腦)、乾濕分離浴室、梳妝台、衣櫥、沙發
好福氣(雙人房)
平日3000/假日3200
加床:NT$ 500/人 ( 可加床2人.沙發床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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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內設備介紹。
落地窗、陽台、戶外座椅、液晶電視、日立空調、羽絨被、寬頻上網(請自備筆記型電腦)、乾濕分離浴室、梳妝台、衣櫥、沙發
好幸運(四人房)
平日4500/假日5000
加床:NT$ 500/人 ( 可加床2人.地舖 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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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內設備介紹落地窗、陽台、戶外座椅、液晶電視、日立空調、羽絨被、寬頻上網(請自備筆記型電腦)、乾濕分離浴室、梳妝台、衣櫥、沙發
Guest policies
訂房須知
訂房須知 (BOOKING)
- 請儘量使用電話訂房,訂房時間早上 09:30 至晚上 21:30。
- 訂房方式:手機 / 09-1010-5991.LINE / @luckybay.聯絡人:呂小姐。
- 平、假日定義:
- 旺季:每年4月1日~10月15日。
- 淡季:每年10月16日~3月31日(農曆春節除外),淡季不分平假日,無續住折扣。
- 平日:星期一至星期四。
- 假日:星期五、星期六、星期日、國定假日及連續假日。
- 房價以來電洽詢民宿為準!
- 訂房後,請於2日內完成訂金匯款(每房訂金金額於房價表內),若未完成匯款,恕不保留客房,我們將把住宿權利留給需要的旅客。
- 確認入住房型,若更改日期,務請於兩個星期前告知。
- 訂金匯款轉帳完成後,請以電話、傳真告知姓名、房間名稱、抵澎日期及船班機時刻與匯出帳號末5碼,以便確認。
- 銀行匯款帳戶如下:
- 銀行代碼:004
- 銀行名稱:台灣銀行澎湖分行
- 銀行帳號:024-004-212262
- 帳戶名稱:呂易諠
住房須知 (HOUSING)
歡迎您來到馬公民宿.澎湖民宿「幸運海彎海景民宿(Lucky-Bay)」,為維護住宿的品質及安全,特訂住宿規則,請共同遵守。
- 住宿旅客請於下午 15:00 辦理住宿登記,上午 11:00 前退房。
- 入住時請出示國民身份證,以便辦理住宿登記。辦理登記的同時,也請您將住宿費用一併繳交。( 行李可寄放 )。( 櫃台開放時間為早上 08:00 至晚上 20:00 止 )。
- 早餐供應時間是 7:30 ~ 10:30。
- 住宿人數以不超過原人數為原則,若超過原訂房人數者,本民宿有權拒絕您的住宿。
- 請勿攜帶寵物入內。若自行攜帶寵物,將拒絕房客入住;若已付訂金將不退還訂金,並請勿在室內吸煙、打麻將、喧嘩。
- 民宿嚴禁酗酒、轟趴、嗑葯,一經發現,絕對報警處理。
- 大廳為共同使用空間,使用後請保持清潔,書報雜誌等物品閱畢請歸回原處,私人物品勿留置大廳內,大廳設有飲水機(茶包、咖啡),請多加利用。
- 為配合本縣低碳島政策,本民宿不主動提供盥洗用具,敬請自備。
- 請勿任意移動室內擺設、在室內使用瓦斯爐或電磁爐等危險物品。並請勿在房間內及陽台,烹煮食物或烤肉。
- 若遇颱風,交通受阻,導致旅客無法離開,滯留期間,住宿費以七折計算。
- 離開房間請隨手將房門鎖上(貴重物品請自行小心保管),並請將鑰匙交由櫃檯保管。
- 早上 09:00 前、晚上 22:30 後請勿大聲喧嘩,以免影響其他旅客及週遭鄰居安寧。
- 頂樓備有一台全自動洗衣機供房客免費使用,不過衣服洗好請記得拿回房間晾哦~
- 民宿電梯使用時間為 AM 7:00 - PM 10:30,其他時間請輕聲使用樓梯。
- 續住將不主動更換床被單、枕套、毛巾及浴巾,如有需要請告知。
請把民宿當成您自己的家一樣愛護,並期盼您常回來看我們!
謝謝您的合作,祝旅途平安順心!
幸運海彎海景民宿主人敬上取消/延期 (CANCELED/POSTPONED)
- 無法如期入住者,請於入住日前14天事先通知,可選擇退款或保留訂金1年為限。
- 入住日前14天取消,酌收手續費50元,其餘全額退還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0至1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7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7至9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5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4至6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4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2至3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30%。
- 旅客於預定住宿日1日前取消者,得請求民宿退還已付訂金20%。
- 於預定住宿日當日告知或怠於通知者,恕不退還已付之訂金。
- 住宿當日,若逢颱風或地震等不可抗拒之天災,導致由台灣本島至澎湖交通中斷時,可全額退回訂金。